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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原、被告双方严重对立,利益诉求悬殊,存在严重“民转刑”风险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。
案情回顾
原告杨某与被告李某系自由恋爱,在缔结婚约后感情破裂,无再共同生活的意向,就返还彩礼问题起了纠纷。因原告给付被告彩礼时缺乏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,举证困难,导致婚约财产交割不清晰,开庭时杨某情绪激动言行偏激,扬言如不能返还满意的彩礼数额要与对方拼个鱼死网破,双方矛盾一触即发。
法官调解
考虑到该案件不同于普通民事案件,更多地涉及了情感、道德和风俗习惯,不能简单地以权威性的裁判“分辨是非”,如果一判了之,十分不利于双方矛盾的实质性化解。法官王宏海决定组织双方当事人单独进行调解,结合县域订婚风俗情况,设身处地地为双方分析利弊、释法明理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并对诉讼形成合理预期预判。
经过多次调解,被告最终表示愿意返还婚戒及8万元彩礼。王宏海及时把握调解时机,立即组织原告及其代理律师到法庭,向其表明被告态度,在法官耐心调解和律师居中说和后,杨某逐渐消除对立情绪,最终同意调解方案。至此,双方就争议问题形成合意,被告李某于几日后筹措齐资金按约定将彩礼钱送至法院,一起易矛盾激化的案件得到有效化解,案件圆满处理。
法官寄语
十年修得同船渡,百年修得共枕眠,每一段婚姻都来之不易,处于婚姻缔结中的双方,需要互相理解、互相包容,用心经营婚姻生活才能长长久久、美满幸福。来源:应县人民法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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